搜查和扣押

巴统车祸律师 2023

介绍

搜查和扣押是最广泛的限制人权的调查行动之一, 旨在获取必要的证据来识别犯罪者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这些调查行动涉及对私生活权保护的领域的干涉, 立法和实践必须符合国际和宪法对人权的保障.

搜查和扣押的行为与《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直接相关. 欧洲人权法院普遍认为,出于骚乱和预防犯罪或保护他人权利的目的进行搜查和扣押是适当的, 用于私人或一般预防目的, 获取证据,否则就无法识别犯罪者. 此类措施的正当理由必须是相关且充分的,并且不得与所追求的目的不相称.[1] 法院解释说,完全没有搜查令, 或无正当理由缺席, 违反公约第8条; 这也是国内立法的要求, 其目的是控制检察官办公室警察行动的合法性.[2] 换句话说, 该措施的使用主要应受到司法控制, 而例外情况应根据明确制定和合理的标准实施.

1. 根据法院命令进行搜查和扣押

控制搜查和扣押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是法院命令. 这一保证早在 1791 年就被载入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具体来说, 根据美国第四修正案. 宪法, “人民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 , 房屋 , 文件 , 和效果, 反对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 不得违反, 并且不得发出任何认股权证, 但由于可能的原因, 有宣誓或誓词支持, 并特别描述要搜查的地点, 以及将被扣押的人或物。”[3] 美国最高法院多次强调法院命令的重要性: “在司法程序之外进行的搜查, 未经法官或治安法官事先批准, 根据第四修正案本身是不合理的,仅受少数具体规定和明确界定的例外情况的影响”[4] 这些例外情况必须小心谨慎地确定.[5]

历年, 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先例确立了此类特殊案例, 考虑并理解他们制定的标准对于格鲁吉亚刑事诉讼立法也很重要. 根据第15条, 格鲁吉亚宪法第 2 款, 个人空间和通讯不受侵犯. 任何人无权进入居住地或其他财产, 或进行搜索, 违背占有者的意愿. 这些权利只能根据法律受到限制,以确保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 或为了保护他人的权利, 只要民主社会有必要, 根据法院判决或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未经法院判决.[6] 格鲁吉亚宪法在其文本中载有无需法院命令即可进行搜查和扣押的可能性. 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以下简称中国共产党),[7] 据此, 作为一般规则, 搜查和扣押是在法院事先许可的基础上进行的, IE。, 法院命令. 审前侦查阶段进行搜查扣押必须事先获得法院命令,是保护人身和私生活不受侵犯的重要保障. 事先或许可的司法控制是指不存在特殊情况——紧急需要——并且根据基本规则, 检察官必须向法院提出动议. 考虑该动议后, 法院做出以下决定之一: 发布命令进行搜查和/或扣押, 或拒绝发出此命令.

然而, 与美国一样. 判例法, 欧洲人权法院,[8] 和格鲁吉亚刑事诉讼立法, 即使没有法院命令,执法机构也有权进行搜查和扣押,这是例外情况.

2. 同意

未经法官命令进行搜查和扣押的情况之一是征得共同所有人/共同占有人或通信一方的同意. 美国第四修正案的例外. 当一个人自愿同意搜查自己的住所时,宪法就存在了. 然而, 法院特别强调,业主同意的自愿性必须由检方证明.[9] 考虑期间, 法院必须考虑整体情况,以确定同意的自愿性和不存在胁迫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武力展示的存在, 该人的年龄, 精神状态, 并考虑理解同意含义的智力能力, 以及对周围情况的检查, 表示同意时该人所在的位置——是否处于限制自由的状态 [例如, 被拘留/监禁], 进行搜查的人声明他们有搜查令后是否给予同意. 在决定同意的自愿性问题时, 主要问题是警察为获得同意而使用的方法和技术在道德上可接受程度如何.

无需了解拒绝同意的权利; 而且, 执法代表没有义务向该人解释这种权利的存在.[10]

至于第三方的同意, 最新先例表明,在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搜查是合法的, 只要在场的其他共同所有人/共同占有人不拒绝. 根据既定先例, 在场的共同所有人的拒绝可能会超过其他共同所有人的同意.[11] 同样重要的是,尽管存在同意, 当被搜查的财产不是由所有者使用时,所进行的搜查被视为非法, 但由该物业的租户. 因此, 最高法院认定某人非法侵犯隐私, 尽管在法律上对财产拥有较小程度的权力 (拥有), 事实上,他们的私生活受到的威胁比业主的威胁还要高.[12]

根据美国最新判例法, 进行搜查并不需要获得同意者的实际权力. 警察有合理的理由就足够了, 即使错了, 相信第三方拥有同意搜查的实际权力.[13]

第一百一十二条, 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第 1 款还允许,如果经共同所有人/共同占有人或来文一方同意,可以在没有命令和裁决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和扣押。.

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明确表明,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 审前调查阶段不再强制要求法官核实搜查和扣押的合法性. 搜查或扣押的合法性将在预审或法庭实质性审理案件时以一般方式进行核实. 共同所有人/共同拥有人/一方对通讯的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 请求同意时, 调查员必须具体说明他们请求同意的内容以及授权人给予同意的内容, 从而准确确定同意范围,调查人员不会任意搜查未经授权人同意的地点或扣押物品.

3. 简单观点主义

如上所述, 根据一般规则, 搜查和扣押是根据法院命令进行的. 订单的详细说明和搜查扣押物品的准确标明是保护隐私的重要保障.

命令中过于笼统的术语赋予搜查人员无限的自由裁量权,以确定哪些文件对刑事案件的调查感兴趣. 这导致大规模搜查和扣押, 这侵犯了隐私权. 司法当局在发布广泛和/或非常笼统的命令时应谨慎. 对细节的要求是防止国家任意妄为的机制, 提高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 并促进充分行使上诉权.

当要扣押的物品清单同时表明明确定义的物品和法院使用所谓综合术语定义的物品时,可以认为法院命令满足细节要求, 例如: 电子媒体或电子设备, 其中包括任何类型的电子媒体, 包括所有计算机, 记忆, 磁盘, 存储卡, ETC。, 位于搜索站点. 在这种情况下, 命令的细节取决于命令的背景和其中指明的其他要扣押的物品. 因此, 该命令应被理解为授予进行搜查的人员仅搜查包含与被扣押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中的特定问题范围相关的信息的材料的权利. 当以这种方式解释顺序时, 法院认为其足够详细.

因此, 根据一般规则, 订单的限制至关重要. 作为一项规则, 进行搜查的人无权超出命令的限制. 尽管有这样的一般保证, 在特殊情况下,执法代表可以超越命令的限制和/或即使没有命令也可以进行搜查. 这个例外就是所谓的普通观点原则.

3.1. 对隐私的期望

普通观点原则与个人对隐私的期望有显着联系. 在直接进入教义之前, 回顾隐私期望的含义很重要.

1967年, 在其重要先例卡茨诉. 美国,[14] 最高法院制定了隐私期望标准. 法院解释说,第四修正案 (产权) 不保护由个人公开的财产, 即使它位于自己的家中. 反过来, 当财产公开并且该人认为这是他们的财产时, 它受宪法保护, 例如, 一家商店, 正如上面提到的情况. 任何人都可以在未经事先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商店购买所需的产品或物品 (这就是为什么它是公开的); 然而, 如果需要搜查和扣押, 这个对象, 像所有财产一样, 受美国第四修正案的保护. 宪法. 因此, 第四修正案是否适用于特定财产取决于其位置 (无论它位于房屋内还是街道上) 但取决于一个人合理预期其财产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程度.

确定一个人是否对隐私有合理的期望, 约翰·马歇尔·哈伦法官制定了一个由两部分组成的测试: 1) 主观——该人是否期望处于私人空间; 2) 客观——这种期望是否客观合理.

关于隐私期望问题, 一个重要的案例是霍法诉. 美国,[15] 爱德华·帕丁在哪里, 当地工会官员和执法检查员, 在吉米·霍法的酒店房间拜访他. 吉米·霍法当时被指控与工会活动有关的腐败行为. 霍法向帕廷讲述了贿赂陪审员的事情. 帕廷随后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成为霍法贿赂陪审员案的检方主要证人. 最高法院裁定,尽管酒店房间是受法律保护的领土, 霍法不应该期望房间里有隐私. 反而, 霍法无理地希望帕廷不要透露他关于贿赂陪审员的谈话. 最高法院指出,第四修正案在任何方面都不保护刑事不合理信念,即善意告知所犯罪行的人不会将其透露给他人. 最高法院在 Lewis v 案中也做出了类似的判决. 美国.[16] 刘易斯多次邀请联邦特工到他家卖大麻. 最高法院裁定,当住宅变成商业中心时, 与在商店中进行商业活动的情况相比,它没有更高的保护权, 在街上, 或在车库里.

3.2. 普通视图

普通观点原则代表了在没有法院命令和/或扩大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对个人私生活保护的领域进行干涉的例外情况之一. 为了这, 执法人员有必要:

1. 合法存在于该领土上

2. 待扣押物品在人员视野范围内, 显而易见

3. 从表面观察来看,待扣押物品的非法性质是不言而喻的,不需要额外调查

建立简单观点原则及其先决条件的最重要的先例之一是霍顿诉. 加利福尼亚州.[17 号] 被告及其同伙涉嫌使用枪支和电击武器抢劫一家珠宝店. 法院搜查令仅允许警方搜查和扣押被盗财物,不适用于武器. 当警察到达现场并开始执行逮捕令时, 他们没有找到被盗的财产, 但他们发现武器存放在容易接近的地方. 最高法院承认搜查是合法的,并基于以下观点:, 一个人不能对他们留在显眼处并且很容易被执法代表注意到的非法物品抱有合理的隐私期望.

第四修正案也不保护开放场地和/或公共空间. 以奥利弗诉案为例. 美国,[18] 肯塔基州警方正在调查桑顿和奥利弗在农场种植大麻的报道. 警察绕过奥利弗的房子,沿着栅栏走去,栅栏上写着 禁止擅自进入,到达距奥利弗家一英里的大麻种植园. 最高法院裁定第四修正案不保护个人, 房屋, 以及在露天场所进行未经授权的搜查而获得的财产. 财产不受侵犯的保证一般不延伸到开放领域. 根据同样的教义, 例如, 如果警察在街上通过某人的窗户看到犯罪性质明显的物品, 他们不需要法院搜查令即可进入房屋并进行搜查.

格鲁吉亚立法中也确立了明晰观点原则. 第 112 条规定了扩大命令指定扣押物品范围的可能性, 第5段 (如果有紧急需要) 且符合第120条规定的条件时, 第 5 段存在. 第一百二十条, 第5款不仅规定了在三个方向上扩大该命令所规定限制的可能性,而且规定了义务. 具体来说, 根据这篇文章, 所有其他包含信息的物体也必须被扣押,如果它们: 1. 明确表明另一项犯罪行为; 2. 对于本案可能具有证据意义; 3. 退出公民运动 (一个物体, 文档, 物质, 或其他包含信息的对象).

该立法要求进行诉讼的机构必须超出法院确定的搜查范围,并且不仅要扣押命令中指定的信息载体, 以及包含属于上述类别的信息的其他对象.



[1]. 巴克诉案件. 德国, (不. 41604/98), 2005 年 4 月 28 日.

[2] L.M案例. v. 意大利, (不. 60033/00), 2005 年 2 月 8 日.

[3] 美国宪法 (第1787章).

[4] 卡茨五世. 美国, 389 美国. 第347章, 第357章 (1967年).

[5] 琼斯诉. 美国, 357 美国. 第493章, 第499章 (1958年).

[6] 格鲁吉亚宪法. 格鲁吉亚议会, 31-33, 1995年8月24日.

[7] 格鲁吉亚刑事诉讼法, 31, 02009年3月11日.

[8] 卡门津德五世. 瑞士 (1997年, 12月16日) and Funke v. 法国 (1993年, 2月25日).

[9] 保险杠v. 北卡罗来纳州, 391 美国. 第543章 (1968年).

[10] 施内克洛斯诉. 布斯塔蒙特, 412 美国, 231-33 (1973年).

[11] 费尔南德斯五世. 加利福尼亚州 (2014年).

[12] 查普曼诉. 美国 (1961年).

[13] 伊利诺伊州五号. 罗德里格斯, 497 美国. 177 (1990年).

[14] 卡茨五世. 美国, 389 美国. 第347章, 第351章 (1967年).

[15] 霍法五世. 美国, 385U. S. 293, 302–303.1996.

[16] 刘易斯五世. 美国 385 U. S. 206, 210–211. 1966年.

[17 号] 霍顿诉. 加利福尼亚州, 496 美国. 128 (1990年)

[18] 奥利弗五世. 美国, 第466章. S. 170. 1984年